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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F-1恢复学生身份上诉两次终成功[2019-06-18]

年份:2018~2019
国籍:
中国
申请人:
陈小姐
案件:
F-1恢复学生身份

本案时间节点:
08/28/2017:陈小姐自行递交F-1恢复身份申请;
11/27/2017:USCIS发出补件通知(RFE);
01/24/2018:USCIS拒绝F-1恢复身份申请;
02/22/2018:递交开案重审reopen申请;
07/25/2018:USCIS拒绝重审;
08/23/2018:第二次递交reopen申请;
11/28/2018:USCIS发出同意重审的通知;
12/12/2018:USCIS发出补件通知(RFE);
01/10/2019:回应补件要求;
01/23/2019:USCIS批准F-1恢复身份申请。
 
难点:
• 陈小姐因为不熟悉规定而失去学生身份,为节省费用又自行提交F-1恢复身份申请,走了很多弯路;
• 陈小姐错过了补件通知(RFE),无从下手准备补件资料,失去最后的机会导致F-1恢复身份申请被拒;
• 申请重审时移民局不承认新事实新证据,也不认为适用法律有误,态度强硬;
• 第一次重审申请不成功,陈小姐和我们都面临极大的压力,逾期停留时间越长风险越大。
 
背景简介:
陈小姐大学毕业后2016年赴美深造,开始就读语言学校,之后转学到college,但因为不熟悉规定,转学中两所学校未衔接上,I-20被终止失去了F-1学生身份。陈小姐上网查到F-1学生恢复身份规定后,认为自己完全符合恢复的标准,所以自己提交了F-1恢复身份的申请。然而没想到等待5个月后直接收到了拒绝通知,原因是未回应补件要求。陈小姐很生气,认为自己从未收到补件通知(RFE)怎么能怪她呢?决定请律师捍卫自己的权利。
 
陈小姐通过网上搜寻找到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见面咨询后当即决定委托臧律师团队帮她提交I-290B重审申请,希望我们能够帮助她恢复身份继续在美国完成学业。
 
成功关键:
1. 和时间赛跑,在最短时间内制定策略、准备材料:
被拒后需要在30/33天内递交I-290B(Appeal/reconsider/reopen)申请。陈小姐找到我们时已经过去10天了,剩下不多时间内我们指导陈小姐迅速和学校取得联系,获得证明文件,同时为她起草了宣誓书、律师申诉函,赶在33天期限内通过FedEx递交给移民局。

第一次重审被拒后,臧律师团队迅速进行案例研究,并针对移民局的观点如何反驳和进一步补充证据进行了论证,最终在30天内成功递交了第二次的重审申请。
 
2. 如何成功打开案件重审(reopen):
Reopen重审要求有新的事实(new facts)。在第一次重审申请时,移民局认为根据系统记录他们已于11/27/2017寄出补件通知;陈小姐地址未变,最终收到了拒绝通知,推定她应该收到补件通知,她未能证明没有收到补件通知。我们提交的新材料:例如学校证明信、收发室答复邮件、宣誓书等都不能算作新的事实,从而驳回(dismiss)了重审要求。

第二次重审申请,臧律师团队提出了未收到通知的举证责任问题,据理力争陈小姐学校收发室提供的意见应当属于新事实新证据,并提供了陈小姐新学校的接收资料,以及如果陈小姐不能获得重审机会的严重后果。最终移民局接受了重审要求,Reopen陈小姐的恢复身份申请。
 
3. 风险控制和应对策略:
由于递交Reopen并不能阻止逾期停留时间的计算。如果重审一旦被拒,对于申请人将面临非常大的逾期风险。陈小姐01/24/2018被拒,07/25/2018移民局拒绝重审,这时已经过了6个月。臧律师和陈小姐讨论了接下来可能的各种后果及应对方案,如果由此产生的逾期停留将来要再来美国是否有解决办法?如需豁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陈小姐在充分了解后,最终选择再次重审。
 
案件成果:
移民局3个月后同意启动重审,并且很快发出了陈小姐一直没收到的那封补件通知,臧迪凯律师团队在30天内协助完成补件,不到2周就收到了批准通知。陈小姐收到批准后高兴万分,历经一年半终于恢复了学生身份得以继续求学。在MBA入学事宜办妥后,特定前来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表示衷心的感谢。

律师点评:
受到川普政府严政的影响,F-1学生不仅在领事馆签证难度加大,在美国的学生也很容易失去合法身份,申请F-1恢复学生身份的申请在增多。之前我们讲到的:80美元导致F1学生身份终止;毕业申请OPT错过期限而不得不申请恢复身份,都发生在最近一年内。广大学生朋友应更加小心谨慎,除了完成学业,申请CPT/OPT遵照规定,如地址发生改变10天内通知移民局。另外,移民局通知用平信寄出,寄丢或寄错也是有可能,导致申请人举证更加困难。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致电预约我们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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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客户隐私,客户姓名为化名。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4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英文网站:
www.tsangslaw.com
中文网站:
www.tsangslaw.cn
联系电话:1-800-985-1234(美国专线) / 86-138-1811-4320(中国专线)
 

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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