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书籍
亲属移民调整身份操作指南
【用途】 移民申请受益人在美国境内,美国公民近亲可同时申请移民和调整身份,其他优先类别需在移民申请...
线上联系表
姓名
E-mail
电话
居住地
您的情况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 新闻>>移民新闻
子女共同监护—您需要了解些什么?[2019-11-12]

离婚时,当父母双方能够确定可以以共同监护(Joint Custody)的方式抚养子女,并有意愿作出该选择时,就有必要首先制定一份共同的子女监护协议了。那么在制定该子女抚养协议(Parenting Agreement)时,父母双方应该了解、考虑哪些问题呢? 喜瑞都移民中心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团队总结了以下几点:

1.共同监护(Joint Custody)的定义
离婚时,父母双方只有在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可选择对子女进行共同监护,即由父母双方协力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社会、经济、教育和道德环境,而这就必然需要父母双方在关系子女教育、宗教信仰、社会环境的重大转变以及医疗保健等重大问题上能够相互协商,也需要双方能够为保护子女最大利益而秉持友好、真诚的态度协力合作。

2.
父母责任
在共同监护的抚养方式之下,也就意味着当子女在一方父母的实际生活监护之下时,该方父母即承担起了抚养照顾子女的责任,其中包括照料子女生活起居、接送子女上学放学,同时还需应付子女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

3.
经济责任安排
尽管父母双方的责任明确,但仍需要在协议中对抚养子女的经济责任事先作出约定,如子女医疗费用、保险费用、学费、服装费等等的承担。有些父母可能会选择平均分摊的方式,也有些人会根据各自的收入能力来按比例承担抚养子女所需的这些费用,另外,也有人会根据与子女相处时间的长短以及各自的收入来综合确定承担子女抚养费用的比例。

4.
居所考虑
由于父母双方在离婚后会分开居住生活,因此,在协商共同监护的子女抚养计划时,双方应明确各自分别与子女共同居住的时间期限。虽然共同监护即意味着子女有权与父母双方相处,但其本身却并没有决定子女分别与父母共同生活相处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人们会选择让子女轮流与父母共同居住大致相同的时间,也有人会选择根据工作日与否来分配与子女的时间安排,如让子女在工作日与父母一方共同居住,而周末则与另一方相处。但无论是怎样的决定与安排,要制定一份适当的共同生活监护协议,就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学校所在地以及父母双方各自的职业和其它相关因素。

5.
学年规定
无论怎样的子女抚养计划,都应遵循子女最优利益(Best Interest Of Child)的原则,因此,父母双方在考虑子女生活时,亦应考虑子女就学的继续性问题,为确保子女学习环境的稳定性,父母双方应考虑让子女至少在某一学年内持续在一所学校就学。

6.
假期
父母双方还可在共同监护的抚养协议中规定假期应如何照顾子女,同时,也要考虑一方度假时是否由另一方代为照顾子女的情况。

7.
税务扣除(Tax Deduction)
如果不只有一个孩子,父母双方可选择分享税务扣除的利益;如果仅有一个孩子,那么双方可能就需要以年为单位来轮流享受税务扣除的优惠,或者直接由与子女相处时间较多的一方父母来获取该权利。当然,税务问题是非常复杂、专业的,因此,就此问题不妨咨询一下相关专业人员。

8.
保险(Insurance)
父母双方可共同承担保险费用,或由父母一方提供为子女提供团体健康及医疗保险,并指定其子女为自己人寿保险的受益人。

9.
医疗需求
无论何时,对子女享有实际的生活监护权(Physical Custody)的一方父母均应负责子女的医疗和牙齿等紧急状况。同时,父母双方也需要共同协商确定子女的日常健康保健需求,以及子女的疾病和治疗需求。

10.
居所搬迁
当父母一方要搬离原来的居住区域时,应提前通知对方父母并共同对子女共同监护协议作出相应的调整。地理位置的分隔并不会影响子女共同监护的实行,但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时间安排以及日常决策的确定等问题方面确实需要父母双方予以协调修改。

11.
冲突的解决
无论是在原来完整的家庭,还是夫妻离异后,冲突都是必然存在的,因此,在协商子女共同监护协议时非常有必要事先确定解决冲突的方法和机制。父母双方可以选择第三人或其它专门的机构来协助解决争议纠纷,尽量避免将争议诉诸法庭或放弃共同监护的抚养方式,当然,在调解等方式无法解决问题时,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寻求法庭的裁决了,因此,父母双方事先也可协商确定具有管辖权限的法院。

12.
协议的调整
成功的子女抚养协议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应充分考虑子女与父母双方面的需求,同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求而进行适当的调整。对此,父母双方也可在协议中约定定期对协议进行审核修改。
详情欢迎登陆:喜瑞都移民中心www.immiexpress.cn网址查阅,或联系臧律师团队沟通咨询.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本文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来源于: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版权声明网站地图有用链接友情链接
版 权 所 有 : 翻 印 必 究©1984 - 2024 Immigration Ex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7502454号-13 迪奕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