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永久居民在美国居住连续居住满五年可以申请归化入籍。
【法源依据】《移民国籍法》(INA)§319条款
【申请注意事项】
1、如果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或面谈时隐瞒他/她曾经的犯罪记录,可能会导致申请被拒
2、如果申请人根据《移民改革控制法案》(IRCA),在永久居民调整身份面谈时通过英语读写能力及美国历史和政府方面知识的测试,那么在归化入籍面谈时不需要再进行此类测试,但是仍然要展示他/她说英语的能力。
3、基于年龄和在美国居留时间长短方面的因素而被豁免英语能力测试的申请人仍然要进行美国历史和政府方面知识的测试(尽管会给予他们特殊考虑)。
4、如果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入籍宣誓,他/她应该将入籍宣誓通知书(N-445表)寄还移民局,并附信说明不能参加入籍宣誓的原因。
5、曾经申请过归化入籍没有成功的人,可以重新申请归化入籍。
1. | 如何紧急要求改变面谈时间及通知变更地址? |
2. | 我应该在哪里提交归化入籍申请? |
3. | 面谈通过后出境与外国人结婚,我应该如何修改我的N-400?- |
4. | 我要去哪里印指纹? |
5. |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未按法院的规定支付,而是给小孩交了学费,购置衣物,及礼物等,应该如何准备面谈? |
6. | 如果我不能够参加入籍宣誓,该怎么办? |
7. | 如果移民局拒绝我的申请我该怎么办? |
8. | 美国公民依法享受的权利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