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依据】
INA § 201(b)(2),8 USC § 1151(b)(2)
【用途】
美国公民有资格为近亲亲属——配偶申请移民,获得批准后,其配偶才有资格在海外美国领事馆进行签证办理。一旦通过,其将获得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绿卡),即有权无限期地在美国工作、居住。
【申请注意事项】
1.美国公民和外籍配偶不能只以办理移民为目的而结婚,一旦发现,申请即被否决。若是在得到绿卡后被发现,外籍配偶即被递解出境,并被永远禁止入境美国。
2.美国公民申请配偶移民时,子女不能跟随移民,必须另外提出申请。
3.如果美国公民当初的绿卡身份是由结婚获得,在未满5年的情况下为现在的配偶申请移民,需要证明他/她的前段婚姻不是为了移民,或提交由于前配偶死亡才造成前段婚姻结束的证明。
1. | 美国公民的外籍未婚妻是否有资格申请绿卡? |
2. | 外籍人士由美国公民配偶为其申请移民有哪些好处? |
3. | 若美国公民在提出申请的前三年都没有工作,因此没有缴税,是否可以作为担保人? |
4. | 在获得绿卡后是否要放弃外籍配偶原有的护照? |
5. | 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将获得永久性绿卡还是条件式绿卡? |
6. | 什么样的条件式绿卡持有者有资格去除条件得到永久性绿卡? |
7. | 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配偶如何获得公民身份? |
8. | 如在移民局批准申请时,美国公民配偶已入境美国并打算在美调整身份,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