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儿童身份保护法--抽签移民随从子女(境内调整身份)(中国大陆不适用)
  • 编号:AA-303
  • 类型:e-Book
  • 类别:移民->抽签移民
  • 价格:$350
购买   购买书籍流程图   咨询
儿童身份保护法--抽签移民随从子女(境内调整身份)(中国大陆不适用)
30天免费E-mail咨询
90天内免费更新版本一次
包裹说明
【用途:】 帮助2002年8月6日当日或是以后提出抽签移民申请,但在签证生效时超龄的随从子女寻求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机会。代号:AA-018 【法源依据:】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SEC.101.[ 8 U.S.C.1101],Pub.L.No.107-208,116 Stat.927《儿童身份保护法案》(2002.08.06),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SEC.203 [ 8 U.S.C.1153],Johnny Williams在2003年2月14号发布的关于儿童身份保护法案的2号备忘录。 【申请注意事项:】 1、抽签随从子女在签证生效时超过21岁被取消移民资格,如果此时随从子女在美国境内,主申请人在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或在美国境外领事馆面谈的同时,依据CSPA向移民局提出恢复随从子女移民资格及调整身份的申请。 2、确定主申请人签证生效时随从子女被冻结的年龄。 3、即使申请人的个案适用CSPA法案,如果不自行提出上诉,移民局并不会自动对随从子女的年龄做冻结或扣减操作。
相关问答
1. 如果个案适用CSPA法案和爱国者法案关于年龄的扣减会自动生效吗?
2. 儿童身份保护法案提出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3. 我是以F-1学生签证身份合法入境美国的,我的父母在此期间中签。我快满21岁,他们可否为我申请儿童身份保护?
4. 若受益人已在美国境内,如何才能享受儿童身份保护?
5. 我在2002年5月11日提出的抽签移民申请,是否能为我的孩子申请儿童保护法案的保护?
6. 签证排到的日期是2005年10月1日,随从子女是21岁又3个月,中签祝贺信下发日期是2005年3月5日,那么随从子女是否可以申请CSPA的保护?
7. 如果申请CSPA,面谈时特别要证明的情况有哪些?
8. 如果之前有关部门已经判定某儿童的年龄属于超龄,是否还有通过CSPA寻求移民的机会?
版权声明网站地图有用链接友情链接
版 权 所 有 : 翻 印 必 究©1984 - 2024 Immigration Ex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7502454号-13 迪奕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