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投资移民受益人在其条件式移民身份2年期限到期前的90天内需向移民局递交去除条件的申请,得到批准才能保持永久居民身份,否则将失去绿卡身份。
【法源依据】
INA § 237 (a)(1)(D)(i),8 USC § 1227 (a)(1)(D)(i), INA § 216A, 8USC § 1186 8 CFR § 216.1, 8 CFR § 216.2, 8 CFR § 216.6,8 CFR § 235. 11
【申请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请应该在条件式身份满两年前90天内。如果外籍投资者没有在该段时间内申请去除条件式,将会收到身份终止通知和出庭通知,驱逐程序开始。
2、如果外籍投资者符合去除条件式的条件,即使他/她在持条件式身份的2年内死亡,其配偶和子女也仍可以去除条件式身份。
3、外籍投资者提交申请时不一定就必须待在美国。但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时移民局要求面谈,就必须返回美国亲自面谈。
1. | 条件式身份的投资移民已离婚的配偶是否可以申请去除条件式? |
2. | 外籍企业家的子女如果在获得条件式身份后,子女年龄达到21岁,是否还可以去除条件? |
3. | 逾期停留将遭到怎样的惩罚? |
4. | 持条件式绿卡的时间是否可以算入归化入籍的所需时间? |
5. | 提交I-829表格后,外籍企业家是否依然保持其条件式身份? |
6. | 临时绿卡在两年条件式身份到期后是否还可以用作工作和旅行的有效证明? |
7. | 2年内投资人死亡,其配偶及子女是否能够申请去除条件? |
8. | 如果申请人未能亲自参加面谈将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