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条件式绿卡持有者遭到美国配偶或父(母)的虐待,无法联合申请,需递交豁免申请来去除条件,以获得永久居留权。
【法源依据】
IMFA (Immigration Marriage Fraud Amendments of 1986),8 CFR §216,8 CFR§235.11(b),INA §216,8USC§1186
【申请注意事项】
1.豁免申请通常都需要面谈,面谈时需证明持条件式居民身份的配偶或子女被其配偶或父母虐待。如果无法证明此种情况,申请将遭拒绝,申请人会失去身份,并被驱逐出境。
2.条件式居民身份已被终止,但尚未离境美国,或正处于驱逐程序中的前条件式居民也可申请豁免。
3.无论申请人的婚姻是否仍然存在,都可以申请豁免。
1. | 持条件式身份的孩子被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父/母虐待,同样受虐的持条件式身份的配偶是否可以申请豁免? |
2. | 条件式身份的妻子并未被身为美国公民的丈夫虐待,但受到公公的残酷对待,是否也能申请豁免? |
3. | 是否要在2年期限到期前90天才能进行受虐的豁免申请? |
4. | 持条件式绿卡的孩子应如何申请去除条件式身份? |
5. | 申请期间,是否可以出境旅游? |
6. | 逾期停留将遭到怎样的惩罚? |
7. | 持条件式绿卡的时间是否可以算入归化入籍的所需时间? |
8. | 申请期间是否可以归化入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