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为R-1宗教工作者签证申请人或持有人的配偶及子女申请获得R-2签证
【法源依据】
《移民国籍法案》(INA)101条款《美国法典(8)》(8USC)1101条款《美国联邦法典(8)》(8CFR)214条款《美国联邦法典(22)》(22CFR)41.58条款
【申请注意事项】
1、R-2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入境美国后不会成为公众的负担,且不会在美国非法就业;
2、R-2签证申请人不必一定证明自己没有移民倾向,但必须证明自己不会预期停留。
1. | 我正在申请将L-1身分改变为R-2身分。但是我现在需要离开美国去处理一些事情。请问这样会不会影响到我的申请? |
2. | R-2签证持有人是否可以在美国参加工作或学习吗? |
3. | 我是R-1宗教工作者。我的女儿将要持R-2签证来美与我团聚。是否只要我保持有效身份,且我女儿遵守各项规定,我女儿的身份就一定有效? |
4. | 我在两年前以R-1宗教工作者配偶的身份入境美国。到美国后,由于一些现实性问题,我和丈夫打算离婚。离婚后,我是否还能在美国停留? |
5. | R-2签证持有人出入美国边境是否受到限制? |
6. | 我想要将身份从M-1改变为R-2。请问我应当何时提交申请? |
7. | 被拒签的申请人要等待多长时间后,才可再次申请签证? |
8. | 如果从其他非移民身份改变为R-2身份的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可以采取什么补救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