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到美国观光的游客、赴美购物者、赴美就医的病人和到美国参加与商业无关的会议的人。在较少的情况下也包括机组乘务员和陆海空三军的家庭成员。
【法源依据】
INA§101(a)(15)(B):8U.S.C.§1101(a)(15)(B); 2C.F.R.§41.31; 9FAM41.31; 9FAM41.31.N.2; INA§101(a)(33),8U.S.C. .§1101(a)(33); 9FAM41.31 N.9-10; 9FAM41.31 N.9-10.1。
【申请注意事项】
1. 持B-2签证在美国学习的只能是一些辅助其观光、旅游的短期课程学习,而且只能是30天,不允许颁发大学或学院授予的学位。
2. 美国驻华大使馆和其它4个领事馆,从2005年1月15日起为合格的短期赴美商务(B-1)和合格的短期观光、旅游签证(B-2)的中国公民颁发12个月多次入境签证。
3. 非移民签证在美国非法停留连续超过180天后自动离开美国将会被拒签三年,如果非法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连续超过一年或更长,将会被拒签十年。
4. B-2签证持有者不能在美国工作。
1. | 对B-2签证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
2. | 持B-2签证赴美观光旅游有哪些限制? |
3. | 如果申请签证遭到拒绝,能否再申诉? |
4. | 如何证明申请人能够支付在美国的一切费用? |
5. | 如何证明申请人在国内有难以放弃的职业关系? |
6. | 如何证明申请人在国内有难以放弃的经济关系? |
7. | 如果B-2签证申请人想在旅游期间做短期学习,其签证和学生签证相比有什么不同之处? |
8. | 申请旅游观光签证的人有眷属跟随的情况下如何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