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赴美出席法庭诉讼的人士,包括小商业纠纷的民事诉讼,家庭离婚官司,商业诈骗案件的出庭,侵权,遗嘱继承,意外车祸人身伤害的出庭,受律师邀请的证人,相关案子的律师
【法源依据】
《移民国籍法》(INA)§101(a)(15)(B),§101(a)(33),§221(g) 《美国法典(8)》(8U.S.C.)§1101(a)(15)(B),§1101(a)(33),§1201(g),§221.1,§214.2(b)(1) 《美国联邦法典(22)》(22C.F.R.)§41.31 9FAM41.31;9FAM41.31.N.2
【申请注意事项】
1. 属于赴美出席法庭诉讼所需的法庭或律师或是美国检察官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2. 签证申请人,无论男女,都要求填写非移民签证申请表附表,即DS-157 3. 美国驻华大使馆和其它4个领事馆,从2005年1月15日起为合格的短期赴美商务(B-1)和合格的短期观光、旅游签证(B-2)的中国公民颁发12个月多次入境签证。
1. | 属于出席法庭诉讼的内容有哪些? |
2. | 能证明申请人去美国是为了出席法庭诉讼的文件和证明有哪些? |
3. | 对申请人填写非移民签证申请表附表DS-157有什么新的要求? |
4. | 如何在职业和家庭方面证明申请人能够按时回国而不会在美国停留? |
5. | 如何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力去支付他在美国期间的花费? |
6. | 持B-1签证赴美出席法庭诉讼的人士能否携带子女? |
7. | 出席法庭诉讼的B签证可以转换为其他签证吗? |
8. | 如果申请签证遭到拒绝,能否再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