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为在申请入境前的至少两年内一直是某个宗教教派(在美国拥有确实非营利性的宗教组织)的成员、要到美国从事宗教性质临时工作的外籍人士申请R-1签证
【法源依据】
《移民国籍法案》(INA)101条款《美国法典(8)》(8USC)1101条款《美国联邦法典(8)》(8CFR)214条款《美国联邦法典(22)》(22CFR)41.58条款
【申请注意事项】
1、R-1签证申请人不需要事先获得移民局的批准就可以直接向领事馆提交申请;
2、R-1签证持有人可以具有“双重意愿”,因此R-1签证申请人不需要证明自己的非移民倾向,但是需要证明自己将在身份有效期满之后及时离开美国,不会逾期停留;
3、曾经以R-1签证入境美国的外籍人士必须符合 在再次申请R-1签证之前一年内未在美国居住的要求,但可以赴美短期观光旅游或探亲。
1. | 我在美国工作,持有的是R-1签证。我现在需要为另一个雇主工作,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
2. | 我正在以R-1身份在美国工作。请问我是否需要纳税? |
3. | 我以R-1身份正在美国工作。请问我是否可以在神学院就读? |
4. | 我所在的宗教组织以王先生为受益人提交了非移民雇员申请,希望王先生可以改变为R-1身份,为组织服务。但是移民局拒绝了我们的申请。请问我们应当怎么办? |
5. | 我正在申请将F-1身分改变为R-1身分。但是我现在需要离开美国去处理一些事情。请问这样会不会影响到我的申请? |
6. | 我需要申请R-1签证去美国。既然R-1签证是工作签证,我是否需要获得劳工证? |
7. | 我正在美国的一家神学院学习,想要申请改变为R-1身份。但是移民局以我年纪不够大而拒绝(我还有半年满18岁)。请问我该怎么办? |
8. | 我正在美国以R-1身份参加工作。我可以兼职然后接受报酬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