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美国公民有资格为其子女申请移民,而且其21岁以下未婚子女不用等待配额,可以同时进行移民和调整身份的申请(concurrent filing)。一旦通过,将获得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绿卡),即有权无限期在美国居住、工作、或学习。
【法源依据】
INA § 101(b)(1) & (c) (1) ,8 UCS § 1101(b)(1)& (c) (1),INA § 201(b)(2),8 UCS § 1151(b)(2),INA § 203(a)(1),8 UCS § 1153(a)(1),INA § 203(a)(3),8 UCS § 1153(a)(3)
【申请注意事项】
1、美国公民可以为其21岁以下未婚子女同时进行移民和调整身份的申请(concurrent filing);
2、美国公民为其21岁以下未婚子女申请近亲移民第二优先IR-2时,根据儿童身份保护法案,其子女的年龄可以在提出申请的当日冻结,即公民的子女可以以合法的“儿童”身份移民。
1. | 公民的离婚子女是第几优先? |
2. | 如果申请时在21岁以下,但等待配额时超过21岁,应算作21岁以下还是21岁以上? |
3. | 是否可以为继子女申请移民? |
4. | 公民为21岁以下未婚子女申请移民,此子女的孩子是否可以跟随? |
5. | 原申请中声明受益人将在美国调整身份,但随后决定在海外办理签证,应该如何处理? |
6. | 为在境内的女儿申请移民签证时,如果文件不能证明父女之间的亲属关系,会有什么问题? |
7. | 同时递交移民和调整身份申请,申请未决时是否可以出境旅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