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为受限于回国居住两年规定限制的J-1交流访问者申请J-1签证豁免。
【法源依据】
《移民国籍法案》(INA)212条款
《美国法典(8)》(8USC)1182(e)条款
《美国联邦法典》(CFR)7(c)条款
《美国联邦法典(22)》(22CFR)41.63条款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最好首先明确自己是否受限于回国居住两年的规定,因为并非所有J-1签证持有者都受到这一规定的限制;
2.申请迫害豁免的J-1签证持有者最好申请政治庇护来代替豁免申请,这样要容易的多。
1. | 我是在2004年6月以J-1交流访问者身份入境美国的,入境时我所在的领域还没有被填加到“交流访问者技能列表”,但是入境两个月后我的专业领域又被填加到了这个列表中,那么现在我会受到回国居住两年规定的限制吗? |
2. | 我在一位教授的实验室里工作。这位教授从国务院给他的拨款里抽出一部分作为我的工资。我的工资属于政府资助吗?我适用回国居住两年的要求吗? |
3. | 我的一份DS-2019表格表明我适用回国居住要求,另一份则表明我不适用回国居住要求。这是怎么回事?我究竟适用不适用回国居住要求? |
4. | 如果需要回国居住,对我还有什么要求和规定? |
5. | 我适用回国居住要求。如果我回国并结婚,一年后我的妻子被邀请以H-1B身份来美工作,我可以作为H-4亲属和她一起来美吗? |
6. | 如果我为一家私人公司工作,我可以获得受益美国政府机构的豁免担保吗? |
7. | 如果回国一年后我来美国旅行2周,我之前回国居住的时间会被取消吗?我需要在本国持续居住两年吗? |
8. | 朋友告诉我说,如果我和美国公民结婚,就可以得到绿卡和丈夫在一起。换句话说,我就不适用回国居住要求了。请问是这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