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为赴美参加美国国务院批准的“交流访问者计划”(Exchange-Visitor Programs)的教师申请J-1签证
【法源依据】
《移民国籍法案》(INA)212条款《美国法典(8)》(8USC)1101条款《美国法典(8)》(8USC)1182条款《美国联邦法典(22)》(22CFR)62条款《美国联邦法典(8)》(8CFR)214条款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学术准备和英语语言知识以保证其在美国相关机构进行整个过程的交流访问计划;
2、申请人最好能够证明目前没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美国,并且他们都将留在申请人自己的国家。申请人父母可以出具不会移民的宣誓书,其中具体指明申请人父母、兄弟姐妹的居所。家族产业,或父母长期受雇于同一顾主的事实有助于证明申请人家庭没有移民的倾向。
1. | 我正在申请J-1教师签证。听说签证官只有在确认申请人已经在SEVIS系统有电子记录后才能发放签证。那万一我的信息没有被记录在SEVIS系统中,会不会对我产生影响? |
2. | 我是在美国的J-1教师。什么行为会违反J-1身份的要求?如果我违反了规定,会有怎样的后果? |
3. | 我是美国一所中学的J-1教师。我打算下星期去英国旅行10天左右。为了能够顺利回到美国,我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
4. | 我刚刚获得J-1教师签证。请问,我必须在美国购买保险吗?如果是,应该购买什么保险?应该在什么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
5. | J-1教师如果要申请延期,应该怎么做? |
6. | 申请签证时,我已向签证官表示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一定返回中国,而且我已声明我是独生子,肯定会回国照顾父母,为什么签证官不相信我? |
7. | J-2亲属也适用回国居住要求吗? |
8. | 我目前正以J-1教师身份在美国工作。我的妻子持J-2和我一起生活。如果我们搬家,是否只要我进行报告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