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美国公民海外未婚夫(妻)及子女非移民(K-1/2)签证申请指南
【法源依据】
“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 INA §101(a)(15)(K) ,8USC§1101(a)(15)(K),INA §214(d),O.I. §214.2(k),CFR § 214.2(k),8CFR§274a.12(a)(6)
【申请注意事项】
1 、持K签证者需要申请工作证才能在美国合法工作;
2 、入境美国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结婚;
3 、K-2签证持有者必须是在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4 、K-1签证持有人为其子女申请K-2签证时,必须要拥有对该子女的合法监护权。
1. | 我于30天之前持K-1签证入境美国并计划与我的未婚夫结婚,但是在到达美国之后才发现我们有很多不适合的地方,于是婚礼取消,但是我的K-1签证仍然处于有效期,请问,我能够通过与其他美国公民结婚的方式而取得移民身份吗? |
2. | 我与继子的关系于2004年建立,现在(2005年)他已经20岁了,而我美国的未婚妻正在为我申请K-1签证,请问,我能够带我20岁未婚的继子前往美国与未婚妻结婚吗? |
3. | K-1/2签证受益人能够合法地在美国工作吗? |
4. | 我(美国公民)为在海外的未婚妻提出的K-1签证申请被拒,请问,我能够上诉吗? |
5. | 接上问,我能够直接向设在华盛顿的行政申诉处Administrative Appeals Unit (AAU)提出上诉申请吗? |
6. | 我于2005年1月持K-1签证入境美国与我的未婚夫结婚,完婚后,我希望与丈夫一起到意大利度蜜月,请问,我在蜜月结束后还能够持K-1签证入境美国吗? |
7. | 我在为我的海外未婚妻申请K-1签证时已经提交了生活担保书,现在我们已经结婚了,但是不久前我的妻子在申请调整身份的时候,又收到移民局发来的要求我提交生活担保书的通知,为什么我要重复提交生活担保书呢? |
8. | 我在2004年9月持K-1签证入境美国并且结婚,而我在境外的女儿由于学业的缘故没有与我一起前往美国,她希望能够在2005年的1月再到美国与我团聚,请问,我的女儿能够持K-2签证入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