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移民新闻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您的子女在海外出生,现已持绿卡在美国居住、且未满18周岁,希望依靠您的公民身份取得美国公民身份,那么本篇指南将会给您一些指引。 申请归化的适用情况: 为下列依靠父母公民身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海外出生子女申请公民证: 子女出生前,仅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该公民父母因不满足INA 301/309的五年实际居住要求,无法使子女在出生时即获得公民身份,但子女已持绿卡入境美国并在该公民父母的合法和实际监护之下,因此符合INA 320自动获得公民身份的条件; 子女出生前,父母双方均不是美国公民,但在子女出生后双方或其中一方归化为美国公民。例如:父母携子女全家一起移民美国,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然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通过归化成为美国公民; 养子女在海外被美国公民领养然后移民美国; 美国公民在继子女移民美国后完成对其的领养或最终领养手续。 申请流程: 1️⃣前提条件:海外子女符合INA第320条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条件 2️⃣准备材料: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申请费、N-600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档案) 📢注意:若受益人超过18岁,受益人即为申请人,若受益人未满18岁,受益人的美国公民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申请人 3️⃣提交申请:通过USCIS在线账户在线提交,或将纸质申请邮寄 4️⃣审核申请:移民局审核申请,可能要求申请人补件,后续也有可能要求参加面谈 5️⃣公民证:申请批准后,申请人通常需参加效忠宣誓(Oath of Allegiance)后方可获得公民证;14岁以下儿童通常可豁免宣誓要求,USCIS在批准后直接发放公民证 申请注意事项 “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含义是美国公民身份是通过法律的实施而取得的。但这并不等于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证,通常仍然需要向移民局提交公民证申请(N-600表)。 申请审核完毕之后,如果出现申请材料和移民局记录有严重冲突、不相一致的情况,移民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件。 属于近亲移民第三类的领养子女(IR-3)在入境美国45天之内,将会自动获得移民局通过邮寄方式发放的公民证而非永久居民证(养父母不需要递交公民证申请及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