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申请O-1杰出人才工作签证,须由美国雇主聘请外籍人才赴美工作,但是,经济大环境不佳,不容易找到合适的美国雇主怎么办呢?自创公司可以解决这一困境吗?
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的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和陈婕律师在本期视频中为大家解读:
自己开公司可否申请O-1杰出人才工作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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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O-1杰出人才工作签证要注意哪些?
【律师介绍】
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Tsang & Associates,
PLC)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于1984年成立(前身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总部位于加州洛杉矶,上海、台北办公室服务当地客户,实现美、中、台三地联线,帮助了世界各地无数家庭和企业成就美国梦。网站:https://tsangslaw.com/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Pepperdine法学博士,Tsang &
Associates管理合伙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全美律师协会成员,2021年度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全国联络委员会主席。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会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跨越语言和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
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Tsang & Associates, PLC)跨国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作者: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
文章来源: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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