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中旬,移民局发布了一项关于部分非移民的工作权政策声明,其中:
“L和E配偶根据其身份即可获得工作许可,无须通过递交I-765表申请。不过,如果L和E配偶仍选择要拿到EAD的话,可以继续递交I-765表。
注意:在移民局完成对I-94进行修改(区分L和E配偶与子女)前,仍须以EAD作为就业资格证明交给雇主填写I-9表格。未完成修改的I-94表仅表明L或E非移民身份,并不足以证明I-9表中所列C的就业资格。”
如今,移民局更新了在此项政策上的进展,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将重点整理总结如下:
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DHS)新增了入境类别(Class of Admission, COA)代码以区分L & E配偶与子女。
2022年1月30日起,移民局(USCIS)和海关(CBP)开始为部分L & E配偶签发包含新COA代码(L-2S;E-1S、E-2S、E-3S)的I-94出入境记录(Arrival/Departure Record)。包含新代码之一的I-94(未过期)可作为I-9表中所列C的就业资格证明。
移民局将在2022年4月1日前后,向持2022年1月30日前签发I-94(未过期)、年满21岁的L & E配偶邮寄通知,以及及显示非移民身份(L-2;E-1、E-2、E-3、E-3D、E-3R)的I-94(未过期),作为就业资格证明。
如果是未满21岁的L & E配偶或4月30日前仍未收到通知,请发邮件申请发送通知:
E-L-married-U21@uscis.dhs.gov
移民局仅认定获准I-539申请的L & E配偶符合资格,并向其发送通知。
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点评:
新政策保障了配偶在美国的工作权。移民局即将完成对于L & E类别的I-94修改及指导手册更新,以区别配偶和子女,得以让L & E配偶免于递交I-765申请即可获得工作的权利。在拜登政府下,我们期待看到更多利好移民/非移民的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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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Pepperdine法学博士,Tsang & Associates管理合伙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全美律师协会成员,2021年度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全国联络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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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
文章来源: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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