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IRS)收到了以下常见问题,涉及弃籍税(又称离境税)(英文)、申报国外金融账户(英文)、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英文)、个人报税识别号码(ITIN)申请以及其他影响个人纳税人的一般国际联邦税务事宜。这些问题的解答是回应一般询问,不能作为法律权威予以引用。(本文为第四部分)
申报国外金融账户
我曾浏览过含有附表B的1040手册,看到一些关于向国税局申报国外银行账户的内容。是否会对我产生影响,而我应该怎么做?(2024年2月26日更新)
如果您拥有国外金融账户的财务权益或签字权,包括银行账户、经纪账户、共同基金、信托或其他类型的国外金融账户,据银行保密法规定,您每年可能要通过提交FinCEN第114号报告《国外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FBAR)》(英文)(原名TDF90-22.1)向国税局申报账户情况。
此外,居住在美国的未婚美国公民和居民,在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天拥有总价值超过50,000美元(已婚联合申报为100,000美元)的特定国外金融资产,或在纳税年度内的任何时间,其拥有的特定国外金融资产总价值超过75,000美元(已婚联合申报为150,000美元),必须使用附在其联邦所得税申报表中的表8938《特定国外金融资产声明》(英文)向国税局申报。有关此特定国外金融资产声明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有关个人的FATCA(国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信息(英文)。
表8938申报要求并不取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纳税人申报FinCEN第114号报告《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FBAR))(原名TDF90-22.1)的义务。有关这两个国外账户申报要求的比较表,请参阅表8938和FBAR要求的比较(英文)。
自2013年7月1日起,申报人必须通过BSA电子申报系统(英文)以电子方式申报FBAR。如果无法进行电子申报,申报人可拨打FinCEN监管服务热线800-949-2732或313-234-6146申请免税额(从美国境外拨打电话不免费)。
美国东部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4点30分可以拨打866-270-0733(美国境内免费)或313-234-6146(美国境外不免费)寻求帮助填写FBAR。有关FBAR的问题可发送电子邮件至fbarquestions@irs.gov。居住在美国境外的申报人也可以联系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寻求帮助。
有关电子申报系统的问题,请拨打866-346-9478致电BSA电子申报服务台,选项1(东部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6点)或发电子邮件至bsaefilinghelp@fincen.gov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国外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FBAR)(英文)、国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英文)与有关个人的FATCA信息(英文)。
居住在美国境外的公民和居民的最常见问答
1. 我是美国公民。如果我以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去加拿大生活和工作,是否需要同时在美国和加拿大缴税?
作为居住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您:
· 必须提交年度美国所得税申报表,如果适用,还可能必须提交某些信息申报表(例如,表3520《申报与国外信托进行交易和接受某些国外赠与的年度申报表》(英文);FinCEN第114号报告《国外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FBAR)》(英文)(原TDF90-22.1);表8938《特定国外金融资产声明》(英文))。
· 如果您符合申报状态和年龄的最低收入申报要求,则必须在美国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全球收入。
· 必须联系加拿大政府,以确定是否必须提交加拿大纳税申报表并缴纳加拿大税款
· 如果符合某些要求,可以选择在美国所得税申报表中扣除部分或全部国外收入,或如果已缴纳加拿大所得税,可以申请国外税收抵免。
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第54号刊物《境外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居民的税务指南》(英文)与第597号刊物《关于美国-加拿大所得税协定的信息》(英文)。
2. 加拿大养老金计划和加拿大老年保障金是否应缴税?如需缴税,请告知应当在表1040上何处填写有关信息。
因美国和加拿大政府之间的所得税协定,对从加拿大退休计划(类似于美国社会安全体系)中收到的付款征税可享有特殊税收待遇。这项收入的征税方式取决于受益人的居住地。
特殊税收待遇适用于从以下加拿大退休计划中收到的付款:加拿大养老金计划(CPP)、魁北克养老金计划(QPP)和老年保障(OAS)。
如果受益人是美国居民,则有关收益:
· 只在美国征税
· 在美国缴税时被视为美国社会安全金,并且
· 在美国表1040《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或表1040-SR)的美国社会安全金一栏中予以申报
如果受益人是美国公民或加拿大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收益仅在加拿大缴税。
备注:有关确定收益应税金额的信息,请参阅第423号税务主题——社会安全和同等铁路退休金(英文)。
请参阅第519号刊物《对外国人的美国税务指南》、第597号刊物《关于美国-加拿大所得税协定的信息》(英文)与第915号刊物《社会安全和同等铁路退休金》(英文)。
3. 何为国外所得收入?是由外国人为在美国境外的工作支付的,还是由美国公司为在美国境外的工作支付的?(2024年2月26日更新)
所得收入是对个人服务的报酬,如工资、薪金或专业费用。国外所得收入指在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提供服务的收入。
为符合享受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的条件:
· 缴税住所必须位于国外;且
· 必须满足真实居住标准或实际居留标准
所得收入由美国雇主还是外国雇主支付并不重要
请注意,就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国外房屋抵免和国外房屋费用扣减额而言,国外所得收入不包括美国或其任何机构向其雇员支付的任何金额,即使工作是在国外完成的。这包括由拨款和非拨款资金支付的金额。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何为国外所得收入(英文)与表2555《国外所得收入》(英文)。
4. 我住在国外。我如何才能为有资格领取社会安全卡的被抚养人获取社会安全号码?(2022年8月2日更新)
由于国税局不发放社会安全号码(SSN),您需要联系社会安全局。请使用表SS-5FS《申请社会安全卡》(英文),该表格可从社会安全局(英文)领取并向社会安全局提交。
5. 我是美国公民,在国外为一家美国公司工作。我的任何工资或费用是否可以免税?(2024年2月26日更新)
在国外工作的美国公民和居民填报美国所得税申报表时,必须正确申报相关收入,并计算其税收扣除额与抵免额。
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居民的全球收入都要纳税。
· 您必须在表1040正确的栏目中填报来源于国内外的工资和其他所得收入。
一些纳税人可能有资格就有限的国外所得收入免征税款,并申请住房免税或减税。要获得资格:
· 纳税住所必须在国外;和纳税人
△ 必须是美国公民,并且在包括整个税务年度在内的持续期限内是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的合法居民,或
△ 在包括整个税务年度在内的持续期限内,必须是美国的税法定义居民,也是与美国达成有效所得税协定的国家的公民或国民及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的合法居民,又或者
△ 必须为居住在美国境外的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居民,在任何连续12个月内至少有330个整天在美国境外实际居留。
如果纳税人须向外国缴纳国外所得税,并且并未选择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则纳税人可以申请国外税收抵免。
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第54号刊物《境外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居民的税务指南》(英文)与第514号刊物《有关个人的国外税收抵免》(英文)。
6. 我如何知道美国是否与其他国家达成有效的所得税协议?
国税局公布了目前与美国达成所得税协议的国家名单。有关美国税收协定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第901号刊物《美国税收协定》(英文)。您也可以访问美国所得税协定——A至Z(英文)页面查阅完整的列表和现行协定文本。
7. 有把外币兑换成美元的汇率网站吗?(2022年8月2日更新)
国税局没有官方汇率。通常情况下,国税局接受任何一贯使用的挂牌汇率。有关更多信息,请访问外币与汇率(英文)与年平均货币汇率。
8. 作为在外国生活和工作的美国公民,我的美国所得税申报表上允许哪些扣除额和/或抵免优惠?(2024年2月26日更新)
居住在美国境外的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的居民通常可以享有与居住在美国的公民和居民相同的扣除额。如果您就外国来源收入向外国缴纳或有应计外国税额,并且需要就同一收入缴纳美国税额,则您可能可以获得外国所得税的外国税收抵免或符合条件的外国税项的列举扣除。但是,如果您使用了国外所得收入的免税额,您的外国税收抵免或扣除将会减少。
如果符合资格,您可以通过在美国所得税申报表中提交表1116来申报所欠和缴纳的外国所得税的国外税收抵免优惠。请参阅第514号刊物《个人外国税收抵免优惠》(英文)了解更多详情。
您可能还有资格享受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第54号刊物《境外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居民的税务指南》(英文)中的“国外所得收入和住房:抵免-扣除”部分。请注意,就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国外房屋抵免部分和国外房屋费用扣减额而言,国外所得收入不包括美国或其任何机构向其雇员支付的任何金额。这包括从拨款和非拨款资金中支付的金额。
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表2555)
1. 申请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对我的纳税申报表的其他部分有何影响?(2024年2月26日更新)
可排除的收入没有外国税收抵免优惠。如果您选择排除海外赚取的收入,则您无法针对您选择排除的收入申请国外税收抵免优惠或税款扣除。如果您确实对任何这些税收进行了抵免或扣除,则您排除国外所得收入和/或外国住房费用的选择将从您申请国外税收抵免或者所得税扣除额的当年开始被撤销。更多信息请参见第54号刊物(英文)。
没有附加子女减税优惠。如果您申请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您将无法获得附加子女减税优惠。
没有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如果您申请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则您没有资格获得当年的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有关此抵免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第596号刊物,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
计算税收的特殊规则。如果您申请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国外房屋抵免或两者,您必须使用您未申请抵免时适用的税率计算剩余不可排除的收入的税款。使用1040表格说明中的外国所得税工作表。
2. 如果我的国外所得收入低于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我还需要提交美国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吗?
需要,因为使用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是自愿的,所以必须提交纳税申报表申报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您的国外所得收入是否低于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的起点金额,这并不重要。
您必须满足一些特定要求,才有资格申请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第54号刊物《境外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居民的税务指南》(英文)中的“国外所得收入和住房:免税—减税”部分。
3. 我需要在国外有一个纳税住所才能申请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吗?(2022年8月2日更新)
是的。要符合国外所得收入免税资格,必须在国外拥有纳税住所,并且是美国公民或税法定义居民。您还必须是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的合法居民,连续居住时间包括整个税务年度,或必须在任何连续12个月内至少有330个整天在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居住。美国公民可以根据任何一项测试获得国外所得收入免税资格。在美国的税法定义居民必须根据实际居留标准符合条件,除非其为与美国达成有效所得税协定的国家的公民或国民。在这种情况下,在美国的常住外侨也有资格根据善意居留测试符合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的条件。
在您善意居住或实际居留期间,纳税住所必须在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为此,您的实际居留期限是在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居留330个整天,而非连续12个月。
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第54号刊物《境外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居民的税务指南》(英文)Foreign Earned Income and Housing:Exclusion–Deduction(第4章中的“国外所得收入和住房:免税—扣除”部分)
4. 我已在国外工作多年,并使用表2555申请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我每年都申请实际居留标准。您能否解释一下所谓的实际居留标准和善意居留标准之间的区别?(2024年2月26日更新)
要符合国外所得收入免税资格,您必须在国外拥有纳税住所,并且是美国公民或税法定义的居民。您还必须是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的合法居民,连续居住时间包括整个税务年度(善意居留标准),或必须在任何连续12个月内至少有330个整天在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居住(实际居留标准)。
美国公民可能符合这两个标准中的任何一个,但是每个标准中,美国的税法定义居民都有具体的定义。
实际居留标准
为了满足这一标准,您必须是美国公民或在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实际居留的税法定义的居民,在任何连续12个月期间内,至少有330个整天在国外。一整天指从午夜开始的24小时。
善意居住标准
为了满足这一标准,您必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 美国公民,在包括整个税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提交日历年申报表)的连续期间内,是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的合法居民,或
· 美国税法定义的居民,在包括整个税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提交日历年申报表)的持续时间内,是与美国达成有效所得税协定的国家的公民或国民,并且是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的合法居民。
您是否属于外国的善意居民取决于您对居留时间与居留性质的意向。您的意图可能会通过您的言语和行为予以证实。如果语言与行为相冲突,行动比语言更有信服力。通常情况下,如果您为了明确的临时目的前往另一个国家,并在达到目的后返回美国,就不属于外国的善意居民。
这两个标准的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标准完全基于实际居留,而另一个标准则基于纳税人的意图。
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第54号刊物《境外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居民的税务指南》(英文)Foreign Earned Income and Housing:Exclusion–Deduction(第4章中的“国外所得收入和住房:免税—扣除”部分)。
5. 表2555中是否可以免于申报国外养老金?(2022年8月2日更新)
表2555不得免于国外养老金的申报。就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而言,国外所得收入不包括养老金和年金收入(包括社会安全金和被视为社会安全金的铁路员工退休福利)。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第54号刊物《境外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居民的税务指南》(英文)Foreign Earned Income and Housing:Exclusion–Deduction(第4章中的“国外所得收入和住房:免税—扣除”部分)。
6. 我计算美国所得税时,何时需要使用国外所得税工作表?(2022年8月2日更新)
如果您在表2555中申报了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住房免税额或住房减税额,则必须使用表1040和表1040-SR说明中的国外所得税工作表(第16行)或所得税填报软件计算缴税金额。
7. 我必须满足330天的实际居留测试或持有有效的工作居民签证才有资格享受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吗?(2022年8月2日更新)
为了申请国外所得收入免税额和国外住房免税或国外住房税收减免:您必须有国外所得收入,您的纳税住所必须在国外;和您必须满足以下任一要求:美国公民,在包括整个税务年度在内的持续期限内也是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的合法居民,或美国的税法定义的居民,在包括整个税务年度在内的持续期限内也是与美国达成有效所得税协定的国家的公民或国民,并且是一个或多个其他国家的合法居民,或在任何连续的12个月中,至少有330个整天是在其他国家实际居留的美国公民或税法定义的居民。美国税法并未有特别要求外国居民签证或工作签证,但应当遵守外国法律。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国外所得所得免税额(英文)、第54号刊物《境外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的居民的税务指南》(英文)与表2555《国外所得收入》(英文)。
文章来源:美国国税局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