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在美国亲属移民中,兄弟姐妹移民(F4)虽然排期漫长,却也很稳妥,以下是实操指南。
申请人资格:必须是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无权申请)。
适合人群
同父同母、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跟随
非婚生的兄弟姐妹,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跟随
a.在非婚生的兄弟姐妹18岁之前,申请人生父已成为他们的合法监护人
b.非婚生的兄弟姐妹与申请人生父建立真实的父子关系
父母收养的子女,养子女需要符合的条件:
a.小孩16岁之前在居住地被收养
b.不管收养前或后,养父母做小孩的监护人已满两年
c.不管收养前或后,小孩和养父母已住满两年
所需材料
美国公民身份证明:护照、归化证明等
申请人及兄弟姐妹的出生证明(需证明至少有一位共同父母)
如通过收养、继父母或同父异母关系,需补充相关法律档案
🎈提示:材料可能面临“不发补件通知直接拒签”的风险,请全面准备
操作流程
1️⃣USCIS审核:递交I-130,收到I-797批准通知或RFE补充材料
2️等待排期:进入漫长排期,关注每月发布的签证公告表A。
3️⃣NVC阶段:排期到后,NVC通知缴费、提交DS-260及民事档案。
4️⃣广领馆面签:NVC审结后,案件转至广州领事馆,申请人全家参加面签。
【申请注意事项】
配额排到时,主受益人可能已离开原来的国家,案子需要转到现居住国美领事馆进行亲属移民签证办理。
注意:若申请人(美国公民)在排期到达前去世,I-130将失效,兄弟姐妹无法继续该申请。 请务必在申请人健在时完成全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