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规定,办理美国亲属移民和部分职业移民时,必须有合格的担保人作经济担保,即我们通常说的生活担保书(I-864)。生活担保书是所有亲属移民和少部分职业移民必备的要件。
USLawChina对生活担保书做过详细具体介绍:
《深度解读美国生活担保书(Ⅰ)》--担保书的定义及目的、适用对象以及对出具担保的担保人的资格和要求。
《深度解读美国生活担保书(Ⅱ)》--对担保人经济收入要求、需要提供的支持性文件及、经济担保的有效期。
《深度解读美国生活担保书(Ⅲ)》--绿卡受益人的社会福利限制、担保人责任的终止以及担保人变更居住地址的通知。
鉴于最近有不少客人询问生活担保书I-864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不少问题比较典型具有代表性,因此我们将这些问题以问答形式整理公布网站,让读者对生活担保书I-864有更清楚的了解。
一.什么人可以做担保人?
1.担保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或美国合法永久居民。(注意:必须是公民或绿卡,其他身份不可以做担保人)
2.担保人必须要在美国有固定的住所。居住在美国境内(包括领地和附属地)
3.担保人必须与移民签证受益人有家庭关系(血缘、婚姻、收养)
4.担保人必须年龄至少满18周岁。
5.担保人须为绿卡受益人承担全部法律上的财务责任。
6.担保人在经济担保书有效期内的年收入不得低于联邦贫困线收入的125%。
二.对担保人的经济要求?
担保人在经济担保书有效期内的年收入不得低于联邦贫困线收入的125%。家庭大小要计算担保人自己、所有供养人、曾签署I-864担保且责任尚未终止的所有移民、以及此次要担保的绿卡受益人及其随行家属。2013年联邦贫困线请见:http://www.uslawchina.cn/other-14.asp
如果担保人的收入不能达到上述水平,那么可以:
1.列入其家庭成员的收入。列入的家庭成员必须和担保人签署I-864A合同;
2.资产证明。也可以提供担保人的资产证明或提供被担保人的资产证明,或担保人的家庭成员的资产证明(注意:用资产担保的计算方式不同于其它,金额也不同,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指导您)
3.寻找共保人。如果所得资产还是不足时,则必须找另一位美国公民担任共保人;共保人及担保人须负担连带责任。
三.担保人责任何时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担保人之责任即告终止:
1.绿卡受益人归化为美国公民;
2.绿卡受益人永久离开美国领土;
3.绿卡受益人死亡;
4.绿卡受益人到美国后已工作超过四十个季(40 quarters)。
I-864生活担保书其他问题,如:《异国婚姻结束,丈夫是否可终止I-864生活担保责任?》 《离婚后担保责任是否自动终止》以及《若有联合担保人,申请人是否仍需在美居住?》,您又了解多少呢?读者可以点击相关链接了解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