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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


超龄
根据移民法规定,儿童是指21岁以下的未婚人士。按照以前的移民法,如果儿童在21岁后,他们的调整身份申请或者移民签证申请才被批准,他们就属于“超龄”,失去了他们本来可以拿到的绿卡的资格,如果他们没有到达21岁。

然而,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改变了“超龄”的条件,使得这些儿童申请人可以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不“超龄”。

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
儿童身份保护法于2002年8月6日颁部。它适用于该日期之后申请的移民签证案件,但是对于2002年8月6日仍在处理中的案件的适用性就很有限。

CSPA的颁布是为了解决很多因移民中心或国务院的处理延期而超龄的孩子失去获得移民利益资格的问题,而不是为了让因得不到签证配额而超龄的申请人得利。


资格

1. 申请在2002年8月6日或之后获得批准;或者申请人在2002年8月6日或之后超龄;
2. 申请人在得到签证配额后一年内申请移民签证。

CSPA的计算
第一步:算出配额排到时申请人的年龄:配额排到的日期减去申请人的出生日期;
第二步:算出案件在移民中心未决的时间:签证申请获准的日期减去签证申请提交的日期;
第三步:算出儿童身份保护法下的年龄:配额排到时申请人的年龄减去案件在移民中心未决的时间。

如果申请人算出的儿童保护法下的年龄不超过21岁,申请人就符合该法案下的超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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