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离境允许某些没有移民或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士在国外旅行之后能再次入境美国。这些外国人士会在离美之前得到提前离境批准。如果他们没有得到提前离境就离开美国,他们可能会在回美的时候被要求获得签证才能重新入境。
好处
1. 使外籍人士在国外旅游后无需获得签证就可以回到美国;
2. 使外籍人士所申请的未决的调整身份或其他受保护的身份得以保留。一般情况下,如果外籍人士用签证而不是提前离境回美,就会被认为放弃了未决的I-485或者受保护的身份。
符合条件
为了能在国外旅游结束后顺利返美,在美国的外籍人士在离美前获得提前离境:
1. 已提交调整身份的申请,但是移民局还没有做出决定;
2. 拥有难民或者庇护的身份,想临时离开到加拿大去申请美国移民签证;以及/或者
3. 紧急的私人或者真实的需要临时出境的理由。为私人案件的受益人的申请人或者处於派遣程式下的申请人必须向美国国土安全局提交申请,地址为the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425 I Street, NW,抬头为:Parole and Humanitarian Assistance Branch, Washington, DC 20536
任何处于调整身份的人如果在没有提前离境的情况下离开美国都被认为自动放弃他/她的调整身份的申请。这种人通常不被允许回到美国,他/她必须在境外进行领事馆操作手续。
不符合的条件
以下外籍人士不允许申请提前离境:
1. 非法在美国停留;
2. 受国外居住要求影响的交流外籍人士。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提前离境不能保证可以顺利入境美国。有提前离境的外籍人士仍然要接受出入口岸的移民检查程序。
有效期
调整身份申请人的提前离境(I-512表)的有效期与其调整身份申请完成的时间一致,且不超过一年。也就是说,从调整身份程式的目前状态起一年内有效。提前离境一般都是多次入境的。
提前离境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出入口岸的移民局一份,还有机场一份(为了能让你在没有签证的情况下登机)。
所需证明文件
1. 由移民局USCIS或前移民归化局INS发放的证明档影本,表明目前在美国的身份;
2. 显示保证提前离境发放的解释或其他证据;
3. 如国该外籍人士是基於单独的调整身份或庇护申请,须附上该申请的收据的复印件;
4. 如果该外籍人士是到加拿大申请美国的移民签证,还应附上领事馆预约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