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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S放松对F-2/M-2在美学习的限制条件[2015-04-29]

USLawChina据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新闻报道,DHS正在修订其下的学生和交流访问者计划(SEVP)规定,以提高国际学生的课程管理,同时赋予F-1学术类以及M-1职业技术类留学生的配偶和小孩更多学习的机会。

该规定
允许F-2/M-2随行配偶和小孩在经SEVP认证的国际学校注册并学习,但不能进行全日制课程的学习。如需进行全日制课程学习则要改变成F-1身份,单独获得一个I-20表。

该规定将于美国当地时间2015429日发布并正式实施。
英文请见:
https://s3.amazonaws.com/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15-09959.pdf

美国F-1签证背景简介
F-1签发给在美国政府认可的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外国学生的一种签证。这些学校可以是美国政府所认可的大学、学院、专业学校、中小学校、技术或职业学校、语言学校等。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外国学生所进行的是较长时间的正式学习,目的是完成学校所规定的学业,取得学位,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 

美国任何一个政府认可的正式学校,如果要招收外国学生就读,必须向移民局申请。如果获得批准,即获得经移民局授权签发I-20表(资格证书)的资格。而且至少有一名移民局和使领馆认可的指定官员负责处理外国学生事务,这名官员被称为学校特派员华人学生一般称为学生顾问,由于移民局很难直接管理全国数100万外国学生,所以学生有关身份方面的事务,由这名学生顾问直接管理。学生顾问的另一基本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移民局报告学生的有关情况,如该学生是否继续在校注册,或者有无非法工作,是否全时就读,有无转学等等,以供移民局例行掌握学生情况,或者在学生违反规定时作出决定或处罚,如吊销签证甚至勒令出境等。

 

来源于: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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