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移民局发布的一份重要公告(移民局官宣:新EB-5投资仅需2年!),并同时更新了EB-5问答页面:
此次问答页面更新的内容非常多,主要涉及了2年投资期定义的变更、区域中心关停对投资人的影响、区域中心所需提交报告和诚信基金缴费的要求、以及其他一些相对零散的内容。
区域中心关停对投资人的影响,以及区域中心报告和基金缴费的内容,EB5Sir过几天专文讨论。
今天,EB5Sir先来介绍下,也是此次移民局明确的审批流程,并且谈一下最近投资人最常问我的,关于I-956F审批的意义。
此次问答页面,移民局专门发布了一张审批流程图:
基本程序是:
1. 区域中心的授权,I-956申请获批;
(包括新的区域中心申请,以及变更区域中心的地理范围)
2. 该区域中心的项目预审批I-956F递交
3. 该项目的投资人开始递交I-526E申请
4. 区域中心的项目预审批I-956F获批
5. 开始审批该项目的投资人I-526E申请
下面,换句话来解释
I-526E递交的前提:
1. 区域中心的牌照获批
2. 项目预审批,I-956F递交
I-526E获批的前提:
1. 区域中心授权有效(未被关停)
2. 项目预审批,I-956F获批
那么I-956F审核什么,获批有什么意义?
1. 原则上,移民局的审批标准比较简单,只是形式上的审查一个项目的商业计划是否有合理性,能否创造出预期的就业
2. 同时,移民局还会审查,该项目是否在目标就业区,城市是否符合TEA的定义,或者是否在乡村地区
移民局只做这两方面的简单审查,不管该项目的商业前景、能否盈利、能否还钱,这些都不在移民局的审查之列。
在老法下,并没有一个I-956F的前置审查程序。因此,没有上述的强制流程。
以前,在移民局的审批实践中,EB5Sir留意到移民局会根据一个项目的进展情况,来判断其商业计划的合理性,并且枪毙过不少项目的I-526申请。
往往是,项目初始,移民局批了部分投资人的I-526申请,但是随着项目进展,移民局发现项目并没有真正动工,就开始在随后的投资人的I-526审批过程中要求补件乃至拒案。这种案子,说明移民局对I-526的审批,还是有一定的实质性审查,并且会根据项目的进展进行调整,并要求进一步的材料来证明项目的合理性。
新法下,如果I-956F只审理一次,以后都只管投资人的资金来源文件,项目的实施性审查可能会更加不易,不知道移民局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不管怎么样,移民局的I-956F审查,并不代表太多,无法证明项目的安全性、可行性和可靠性。没有必要盲目追着I-956F获批项目来投。
移民局公告:
https://www.uscis.gov/newsroom/alerts/uscis-provides-additional-guidance-for-eb-5-required-investment-timeframe-and-investors-associated
移民局问答:
https://www.uscis.gov/working-in-the-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ifth-preference-eb-5/eb-5-questions-and-answers-updated-oct-2023
文章来源:美国EB5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