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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IN税号申请新政策定案 明年生效[2012-12-11]

近日,IRS对于申请个人纳税身份识别ITIN号过渡阶段实施的政策(请见之前文章报导《IRS加强ITIN申请限制,申请材料要求递原件),目前有了最终决定。这些最终决定是基于之前过渡阶段实施的政策,继续加强ITIN号申请条件的审核力度,确保纳税人的权利得到保障,适用于主要是外籍人士、税法上面的居民或非居民,或是有义务在美国纳税的人并且是其中无法申请到社会安全号的人士。
 
沿用过渡阶段的政策是:申请材料必须是原发证机关出具的原件,不再收公证后的复印件。另外,针对ITIN税号颁布了一些新的政策,例如:
1. 有史以来第一次对于ITIN有效期做出限制,ITIN号满五年即过期;
2. 设立文件确认部门(CCAs),来确保收到的原件的真伪;
3. 一部份申请人不需递交某些原件例如护照,对于跟随儿童:6岁以下的可以递交出生证明,学龄阶段的青少年可以递交当前学年的成绩单。

IRS还提供其它办法为自己的材料做鉴证,例如:IRS 纳税人自助中心(TACs),伦敦、巴黎、北京、法兰克福等地的税务官(Tax Attaches),低收入纳税机构(Low-Income Taxpayer Clinics), 设有CCAs的收入税收自助缴纳中心部门(VITA)。通过SEVP项目的国际交流的学生仍然是通过SEVP来审核。
 
IRS的最终决策将于2013年1月开始生效。不会受到新政策影响的人员有:需要申请ITIN号的美国军人的家属;要求申请税务优惠的税法上的非居民。
 
IRS再次强调会继续关注需要申请ITIN人群的需求,适时会做出政策调整,保证纳税人权利的同时将这项申请各项完善到位。如果还有建议的人,可以发看法或建议到
ITINProgramOffice@ir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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