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绿卡的永久居民在申请归化入籍的时候,条件之一是必须证明在美国连续居住满五年。对于这条规定,还需要注意的是,居住在美国一些未合并的领土(Unincorporated Territory)即美国属地。这些美属地大多数为海岛(Insular Areas),名义上属于宗主国美国,受美国政府监管,但是不属于美国境内。目前美属地有16处,分别是:美属萨摩亚、海燕群岛、小塞拉纳岛、贝克岛、关岛、豪兰岛、贾维斯岛、约翰斯顿岛、金曼礁、中途岛、纳弗沙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包括了塞班岛、罗塔岛、和天宁岛等)、帕迈拉环礁、波多黎各、美属维京群岛、威克岛。假如这些属地有实施美国联邦移民法的话,则在属地居住时间可以算入归化入籍所需时间,否则不纳入计算。
Immigration Express获悉,近日有两名原告,他们持有美国绿卡,都在美属北马里亚纳群岛居住数年,现申请归化入籍。北马里亚纳群岛英文缩写为CNMI,群岛包括了塞班岛、罗塔岛、和天宁岛等。在2009年,美国联邦移民法取代了北马里亚纳群岛移民法。两名原告申请归化入籍的争议点就在于,在2009年之前居住在群岛上的时间是否算入连续居住美国的时间,由于2009年以前,美国联邦移民法并没有在该群岛实施,所以,地区法院的审理结果是两人2009年之前在该群岛居住时间不算入归化入籍的连续居住时间。幸运的是,地区法院对两人有宽限的余地,即他们持有绿卡在CNMI居住时间并不会中断他们连续在美居住时间,他们只需要回到美国,住满规定的时间就可以归化入籍了。
有关归化入籍的条款,有明文规定地域限制在“美国管辖境内”。在Downes v.Bidwell,182 U.S.244(1901)一案中,最高法院判决税收条款不适用波多黎各,一般情况下,美属地并不能算作美国境内。因此,除非美属地和美国本土实施同一法别即美国联邦移民法,否则,居住在美属地的时间不能算入归化入籍需要居住在美国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