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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永久居民海外出生的子女[2006-09-01]

美国法律概况

适用人群:

美国永久居民的签证签发后,签证的有效期内,在海外出生的子女;

2岁以下,随身份為美国公民的母亲第一次返回美国的海外出生的子女。

在下列两种情形中,海外出生的子女可以不持移民签证,以新移民的身份入境美国:

1.       在母亲取得移民签证后,移民签证的首次有效期届满前出生的子女入境美国;

2.       2岁以下,出生于身份為永久居民的母亲临时赴海外期间的子女,在出生后,首次随母亲返回美国。

 

申请人将在Second Inspection Room办理子女的入境手续和绿卡申请。入境得到批准后,入境处官员会在母亲的护照上印上入境标誌,并填写完成I-181表格和I-89表格。随后,I-181表格和I-89表格以及小孩的出生证明将被寄至一下地址,办理子女的绿卡:

移民局——德克萨斯州服务中心

POBox 850633

Mesquite, TX 75185-0633

 

编辑:Rachel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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