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
第一优先类别(Employed-Based First Preference, EB-1)(包括3个次类别)
1. 杰出人才(EB-1A)
2. 杰出教授和研究员(EB-1B)
3. 跨国公司经理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EB-1C)
共同特点
1. 周期短,相较于其他两类职业移民类别,EB-1配额等待期较短,而现在EB-1 在大多数国家有名额
2. 无需申请劳工证
3. 全家直接到美国享受永久居民权益,绿卡身份可自由进出美国
所谓“特殊领域杰出人才”是指申请人在科学、艺术、商业教育或体育等领域,拥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并在其所属领域里属于占少数顶尖人才,而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专业领域里获得国际国内的公认和推崇。
杰出人士移民申请的优点是, 申请人无需找雇主,不用经过复杂的劳工证申请程序,并且无年龄和学历限制。移民申请一经批准,申请人本人、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将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移民局在处理此类申请案时设立两种标准。 其一,申请人的成就获得国际上广泛承认及推崇,获得诺贝尔奖或其他重大国际成就奖。 其二,申请人必须满足下述条件中的至少三项:
1.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专业协会会员资格,且会员在其相关领域有被国家或国际认可的突出成就;
3.在专业刊物或主要媒体上关於此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导;
4.在其领域内,曾经以个人或组员身份担任评委,评判过所属专业领域或其他相关领域内他人工作;
5.在专业领域、专业期刊杂誌或其他主要媒体发表过高水準的科学、学术论著、论文(必须包括著作名称、发表日期、作者姓名);
6.当事人在专业领域里对科学、学术、艺术、体育、商业作出重要贡献;
7.多国艺术展览会/演出;
8.在知名的组织机构或重要的研究项目中发挥著领导、带头的关键作用;
9.享受高工资
10.在表演艺术上具有商业成功的证明
如果上述标准对当事人的职业不适用,申请人可提交“类似证据”来证明当事人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