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签证类别
第二优先类别(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EB-2)(包括3个次类别)
1. 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有特殊才能的人士(EB-2A)
2. 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EB-2B)
3. 国家利益豁免(NIW)
EB-2签证特点
EB-2签证申请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1. 此类优先每年有40,000个名额,加上第一优先中没有用完的名额
2. 除了国家利益豁免以及EB-2A中的Schedule A,此类优先需要申请永久劳工证
3. 除了国家利益豁免外,此类签证需要雇主为其申请,并且需要证明:雇主提供全职的工作机会,证明雇主有能力支付薪水,雇主和外籍人士提出移民申请的意图等等
所谓国家利益豁免,是指拥有高学位(硕士或博士)或有学士学位加上五年经验的外国人可以根据移民法关於国家利益豁免的条款而无需经过劳工部的劳工证程式,直接向移民局提交申请, 证明他们移民美国将有益於美国的国家利益。运用此程式的申请人不须提供受雇证明。
关於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现行法律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则。但是移民局在一系列上诉裁决中,列举以下因素衡量一个外国人是否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
1. 促进美国的经济;
2. 改善卫生健康;
3. 改善美国工人工作工资条件;
4. 改善穷人、老人和儿童住房条件;
5. 改善环境资源;
6. 改善工人、儿童训练教育条件;
7. 另外,如果申请人是美国联邦政府的雇员,政府机构出面也可以申请豁免。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成功与否的关键在於申请人能否证明以下几点:
1. 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或研究具有“实质的内在价值”
2. 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对美国的贡献是 “全国范围的”(National in Scope),而不是地方性的。
3. 申请人充分证明其过去在本领域的杰出成就。
由于这三个条件都非常主观,所以一封好的推荐信,对申请国家利益豁免至关重要。NIW用的推荐信应该实实在在的强调某某博士的研究对其领域的研究或同行产生特别大的影响或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