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理由指令
陈述理由指令是指法官下达的要求一方当事人出庭向法官证明其反驳对方当事人或法官自己的提议、以及法官不应准予该提议的理由的法庭命令。例如,在离婚程序中,一方父母向法官要求对子女的单独生活监护权,那么法官将根据该请求而下达指令要求另一方父母在特定日期的特定时间出庭,并要求其向法官陈述不应将子女的单独生活监护权授予请求一方父母的理由。虽然被要求向法官陈述理由一方当事人可能处于诉讼的不利地位,即承担了向法官举证的责任,但双方当事人通常会具有均等的要求自己的权利的机会。
法庭指令
法庭指令是指法庭下达的决定,法庭指令可以是一个简单的命令,如命令证人如实回答法庭的适当询问;同时,法庭指令也可以是法庭举行听证会后作出的复杂但合理的决定,明确指定当事人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如在离婚程序中,法庭可能会根据当事人要求而下达临时禁止令。但法庭指令通常并非法庭所审理案件的最终决定,即法庭判决。
公证人
公证人是指经政府执行机构认可并授权,而执行确认、宣誓或保证、见证签名、或核准档等特定职能的公职人员。
无过错离婚
无过错离婚是指要求离婚的一方配偶无需证明对方配偶存有过错,而只需简单说明夫妻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便可获取法庭的离婚判决。1969年,美国加州(California)成为美国(乃至西方世界)第一个适用无过错离婚的州,在此之前,获取离婚的唯一方式是证明对方配偶存有过错或因对方配偶的不当行为而导致婚姻完全破裂。一般情况下,准予无过错离婚的理由通常为:无法相处(Incompatibility)、无法协调的差异(Irreconcilable Differences)、或婚姻完全破裂(Irremediable Breakdown Of The Marriage),另外,有些州也將無法治癒的精神疾病(Incurable Insanity)作為准予無過錯離婚的一個法定理由。
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订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是产生争议。婚前协议又称为“prenuptial agreement”。
什么是信托(Trust)
信托是能够拥有财产的一个法人实体(legal entity),看不见,摸不着。它允许你在一个文件中把你所有的重要财产聚集起来,由信托拥有那些财产,而不是你。你可以作为初始的受托人(Initial Trustee)保留对财产的完全控制.
什么是授权书(Power of Attorney)
赋予另外一个人(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利益行事的法定权限的法律档。一般的授权书在被代理人无能力或者死亡后就失效了。
什么是无能力(Incapacity / Incompetent)
是指因为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在法律上没有能力管理自己的事务。这可能是暂时的,也可能是永久的。
什么是家庭有限合伙(Family Limited Partnership)
是按照该州的有限合伙法律,主要在家庭成员之间成立的一种合伙。它是一个很好的遗产计划方法,可以使家庭以一个协调的方式转移资产,同时能获得很多税务上的好处。
什么是QDOT信托(Qualified Domestic Trust)
如果配偶不是美国公民,可以把留给他/她的财产放在此种信托里,以适用无限制的配偶扣除额,使遗产税推迟到生存配偶死亡时再支付,并且生存配偶可以获得信托收益。
什么是QTIP信托(Qualified Terminal Interest Property Trust)
QTIP信托(附带可终止权益的财产信托)是已婚夫妇的一种信托,允许设立人的生存配偶在生前从信托财产受益,而信托财产在生存配偶死亡后,最终转给信托设立人所指定的受益人。
什么是公益信托(Charitable Trust)
此种信托允许你对慈善机构做出重大的捐赠,并且你可以从信托获得收益和税务方面的好处。公益信托是不可撤销的。
什么是AB信托(AB Trust)
是由已婚夫妇设立的一种共有信托。在一方配偶死亡时,分成两个单独的信托,一个信托,称为A信托或者生者的信托(Survivor’s Trust),仍然是可撤销的,其财产由生存配偶全权控制。另一个信托,称为B信托或者死者的信托(Decedent’s Trust),赋予生者使用其财产的有限权力。AB信托不仅可以使夫妇二人减少或者避免遗产税,而且还有一些非税务方面的好处。
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什么是生前信托(Living Trust)
是你在生前设立的信托,通常是可撤销的,允许设立人随时修改。生前信托是避免遗产认证的花费和麻烦的有效方法,你生前转入信托的财产在你死后直接转给了信托的受益人,而无须经过法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