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把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作为一项开支从我的税务中扣除么?
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父母所支付的抚养费是不可以扣除的。类似的,抚养费也不可以认定为是接受子女抚养费一方父母的收入。在即将进行纳税时,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父母可以推断出,支付较少的子女抚养费和较多的配偶赡养费将对支付方和接收方都更有利。在与离婚协议相关的所有商讨中,税务结果(Tax Consequences)通常是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如果你或你的律师对税务相关问题并不是很了解,那么你应该考虑咨询一下财务策划专家(Financial Planner)。
什么是“SEVIS”?
2003年2月15日,美国国务院使用了“学生及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以加强对在美国的学生和交流访问者的管理.
在没有确定亲子关系的情况下,母亲可以要求小孩的父亲向她支付子女抚养费吗?
不可以。除非已经确定是孩子的生父,否则,法院无权要求当事人支付子女抚养费。
怎样才能成为美国公民?
成为美国公民可以通过(1)出生获得;(2)归化入籍。
E-2非移民签证申请的面谈是否可以豁免?
一般E-2非移民签证的面谈不能豁免,但如果申请人未满十四岁或已经年满八十岁,则可以豁免面谈。
E-2主申请人的配偶持E签证入美后是否可以在美国境内工作?
2002年颁布的法律规定E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可以获得工作证。要获得工作证,配偶必须提交I-765工作证申请表。只有在获得工作证后,此配偶才可以工作。
条约投资人的子女持E签证入美后能否在美国境内工作?
持E-2签证的条约投资人之子女不能在美国工作,也不能申请I-765工作证。
什么是“法定送达代收人(Agent for Service of Process 或Registered Agent)”?
法定送达代收人是代表公司接收法律文件的个人或法律实体,一旦送达代收人已代为收受通知等法律档,则视为该公司已合法收受送达。送达代收人必须在该公司注册的州内拥有实体地址(而不是仅有一个邮箱),而且其姓名和地址是公开的。
E-2非移民签证持有人的家属在美停留的期限为多久?
E-2条约投资人的家属在其跟随的E-2条约投资人在美国停留期间,均可合法跟随其停留。而E-2签证的持证人只需保证在签证有效期结束前(包括合法的延长期)离开美国,无需确定其具体的居留时限。
什么是“会计年度(Tax Year)”?
会计年度分为两种,历年制会计年度(Calendar year)和财务会计年度(Fiscal Year)。前者是从1月1日至12月31日,后者可以是任何一个月份为起始月份,然后第12个月的月底为解散日(除12月份)。个人报税均采用历年制会计年度。独资、合伙、有限责任公司、S型股份有限公司也必须采用历年制,除非能向国税局证明有例外的必要。而C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两者择其一。
是否有并非出生于有资格的国家而仍可以申请参加DV计划的情况?
根据移民法案的规定,“本国生人”也可意为:某人有资格被“归属”于某个除了自己出生国以外的另一个国家。假若一位申请人的出生国无资格申请本年度的DV计划,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该申请人可以认定自己为“归属”于配偶的出生国或父母一方的出生国。认定不同归属的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注明此一情况。
我和妻子已经分居但尚未离婚。我要申请参加DV计划。在提交申请表格时,我是否需要把妻子也列入申请表格?
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你与她已正式分居,即有法庭承认的同意书或法庭判决,就不需要这样做。但是如果不是正式分居,没有法庭承认的同意书或法庭判决,你就需要将她列入申请表格。
提交DV计划申请表格时,我是否需要列出所有的子女?
这要看你的子女的情况。你必须列出所有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不管是你的亲生子女,配偶的子女,或是按照本国法律正式收养的子女(除非该子女已为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即使他们目前不与你同住或你不欲他们以抽签移民签证计划移民。
申请DV计划有没有最低年龄限制?
申请该计划没有最低年龄限制,但是在进行申请时,对于主要申请人有关高中学历或工作经验的要求,将实际上使多数年龄不满18岁的人,不符合申请条件。
DV计划的申请人是否有特殊资格对不符合签证条件的任何理由申请豁免?
没有。申请人收到移民法案阐明的有关不符合移民签证条件的所有理由的制约。除了法案的一般规定之外,没有对不符合签证条件的任何理由实行豁免的特别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