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签证同其它H签证的区别是什么?
同H-1B专业人员工作签证和H-2B临时工作签证相比,H-3签证最大的方便之处就是无需劳工部批准,雇主在拟定出培训计划后即可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申请。此外,H-3与H-1B不同之处在于,H-3不是双重意图签证,所以,H-3签证持有人不能寻求永久居留。
离婚时,法院通常会在怎样的情况下授予夫妻一方配偶赡养费(Alimony)?
过去,法院通常会要求丈夫向前妻支付配偶赡养费,直至前妻再婚或死亡。而今,配偶赡养费的授予根据为夫妻一方的生活需求以及对方配偶的支付能力。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仍然是男方向女方支付配偶赡养费,但有时候,也可能是经济比较宽裕的女方向经济无法自立的男方支付赡养费。现在,由于夫妻双方大多都有收入,而且很少有夫妻一方在经济上依赖另一方的情况发生,因此,配偶赡养费的授予也就少了。但值得注意的是,支付赡养费一方配偶可将其所支付的赡养费数额从其个人收入中扣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而对方接受赡养费一方则必须将所获得的配偶赡养费作为收入进行纳税申报,除非当事人双方达成其它协议。
在H-3签证中涉及的培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及限制?
移民法所规定的培训,几乎包括了所有领域,如商业、通信、金融、政府、运输、及纯工业领域。唯一明确拒绝接纳的培训,是研究生的医学培训。但是,护士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用H-3身份到美国培训的;外国医学生,则还是可以在假期期间,到美国的医院,参加校外实习。
H-4签证申请有哪些申请条件?
H-4签证申请唯一最主要的申请条件就是申请人必须为H-1,H-2,H-3类签证持有人的直系亲属,即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父母不能申请H-4签证。
我应向哪个州提请离婚?
通常情况下,你应向你或你的配偶居住的州提请离婚。如果你最近刚刚移居它州,并且希望在新居住地所在州提请离婚,那么在提请离婚前,你首先必须满足该州的居住要求。如果你是军事人员且驻扎在居住地所在州之外,那么,你既可在驻扎地所在州,也可在居住地所在州提请离婚。如果你是军事人员且驻扎在国外,那么你通常应在家庭居所所在州提请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哪一方配偶可在家庭住宅继续居住?
如果夫妻双方拥有未成年子女,那么与其子女相处时间较长、或主要照顾其子女的一方配偶将取得与其子女共同居住在该家庭住宅的权利。但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未成年子女,且该住宅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该方配偶完全有权要求对方搬离该住宅。
但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未成年子女,且该住宅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那么问题就有点复杂。首先,夫妻双方均无权要求对方配偶搬离该住宅,如果一方以换锁等方式禁止对方配偶在该住宅居住,那么对方配偶完全有权要求警察予以协助。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夫妻一方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并取得了法院下达的禁止令,否则无法要求对方配偶离开该住宅。
法院在决定子女监护权时,通常会考虑那些因素?
法院在确定子女监护权问题时,通常将“子女最大利益”作为衡量的最高标准。当然,从定义上来看,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标准,包括特定的事实以及在特定情况下所使用的一系列因素,其中包括:
(a)子女的年龄、性别、精神和身体健康状况;
(b)父母双方的精神和身体健康状况;
(c)父母双方的生活方式以及其它社会因素,包括子女是否会被动吸烟;
(d)是否存在子女虐待的历史记录;
(e)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维系,以及父母能够给予子女引导的能力;
(f)父母为子女提供衣、食、住以及医疗保健条件的能力;
(g)子女已经建立起来的生活模式(如学校、住所、小区、宗教组织等);
(h)子女当前所接受的教育质量;
(i)如果该子女达到一定年龄(通常为12岁),则还要考虑子女的偏好;
(j)父母鼓励子女与对方父母进行交流和接触的能力和意愿。
如果父母双方在上述条件的比较上并没有明显的差异,那么大多数法庭则倾向于把主要的监护责任授予能够为子女提供稳定环境的父母一方。对于年幼的子女,监护权可能会授予在照顾子女方面起主要作用的一方;而对于稍微年长的子女,则可能把监护权授予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子女在教育、邻里生活、宗教组织、以及朋辈关系等方面利益的一方。
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都包含了哪些内容?
子女抚养费包含了子女生活所必需的所有经济需求,这些“需求”包括子女的衣食住、教育、医疗照顾(Medical Care)以及其它日常开销,但又并不仅仅局限于这些方面。 在涉及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时,父母双方通常会难于达成一致,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法院所下达的子女抚养费指令中包含了哪些义务。要使当事人,特别是法院相信衣食住、教育、医疗照顾等属于生活必需的范畴并不困难,但困难的是日常生活开销的范畴应如何确定。
对于雇佣H-2B外籍劳工的雇主有哪些要求么?
由于H-2B至关重要和区别性的标志是雇主对该外籍工人工作技术的要求是临时性的,因此雇主在雇佣H-2B外籍劳工时,应具有以下需求: 1) 建立于一次性发生事件基础上的需要;2)季节性的需要;3)高负荷期的需要;4)间歇性的需要。
什么是专业职位(specialty occupation)?
专业职位 (specialty occupation)是要求申请的外国人在美国有四年制正规大学的毕业程度,所学学科必须与被提供的工作有关。如果外籍工作者有外国的大学毕业学位, 就需要执行学术评估来评定申请的外国人的外国大学学位是否与美国的大学学位程度相同或差别不大。 如果申请者的外国大学学历低于美国大学毕业程度, 美国移民局也会参考申请者以前的工作经验,相关的工作经验也许会被考虑。一般来说,这些特殊职业主要指需要高度的理论和实践性知识才能从事的工作,如电脑程序师、工程师、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理疗师、药剂师、医疗技师、教授、教师、医生、图书管理员、管理顾问、饭店经理、模特、经济学家、农学家、生物学家、化学家、地质学家、园艺学家、营养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科学家等等。
可以持回美证办理欧洲签证吗?
回美证可以当作护照来办理签证,但是也要依各国在美国当地使领馆的政策来决定。所以建议最好先和美国当地的欧洲国家的使领馆问明该国是否许可将回美证作为护照的替代证件。
我想要将身份从M-1改变为R-2。请问我应当何时提交申请?
I-539表格上的指南说明,申请应在需要改变身份前的至少45天内提交。因此,你应当在M-1身份失效前至少45天内提交改变身份申请。但由于R-2家属的工作限制,只有在雇主出具信函来证明你将在获得R-2签证后放弃工作,你才能提交改变身份申请。
被拒签的申请人要等待多长时间后,才可以再次申请签证?
拒签后何时再次申请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补充证据能够证明你符合得到非移民签证的条件,你就可以重新申请。根据规定,一年之内你可以申请三次,但是每两次申请的时间间隔由你自己决定。此外,凡是被拒签过的人,再次申请的面谈时间都只能是在星期四。
如果从其它非移民身份改变为R-2身份的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可以采取什么补救措施?
申请人可以将上诉通知送达接受申请的移民局服务中心,进行上诉。移民局服务中心将把上诉送到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司法部移民上诉委员会申请重审或复议。
在美国境外申请R-1工作是否需要获得劳工证?
不需要,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R-1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