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B申请中对于高等学历有何种要求?
在职业移民第二优先中的高等学历是指具有美国硕士以上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历。学士学位加上在此专业领域的五年累进工作经验,将视为等同于硕士学位。
谁能作为EB-1B的雇主?
高等学校的教学机构,如大学学院,各类科研机构、企事业的研究所等;走私人雇主如果雇有三个以上的雇员,并在相关领域有所成就,也是被认可的。同时,所有的雇主必须有有能力支付受益人的工资。
如果想以EB-1B申请职业移民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呢?
满足6/2原则,并且有三年相关领域的执教或研究经验,同时要由雇主提供一个永久性的职位才可以申请。
什么叫做满足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B的6/2法则?
是指杰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必须同时达到六条中的两条。
能否大概介绍一下EB-1(c) 跨国公司经理移民的情况?
EB1-C,杰出人才移民类别,即跨国公司经理移民,一经批准,主申请人、配偶及未满21岁之子女即可获绿卡赴美,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受益人则可以是在美国的L-1A,也可以是本人从未到过美国的国外母公司的经理。
EB-1C签证的优势何在?
申请 EB-1C 移民的优势在于:1) 投资现成美国公司就可直接申请EB-1C 移民;2) 投资额无具体规定,比投资移民的一百万或者五十万少;3) 批准的全家绿卡是正式绿卡;4) EB-1C申请无须经劳工部批准劳工证;5) 被申请人工作居留地点可选择:在中国或在美国。
什么是EB-2签证?
EB-2是指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类别。包括两类:具有特别能力的专业人才和具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才。
哪些人符合“具有特别能力的专业人才”?
EB-2A的特别能力是指拥有明显超出一般该领域同仁的学历以及专业经验的能力。同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中的特殊领域杰出人才相比,这一类人不仅领域范围更小,同时在所取得的成就上也更低,在名声上一般也最多具备全国性声誉。但要符合这一类别,该人士至少具有超过普通人的才能并有杰出的成就。
什么是L-1签证持证人的“双重倾向”?
所谓L-1签证持证人可以保持其“双重倾向“是指此非移民签证具有一定的移民特征。也就是说,美国移民法规允许L-1签证的受益人在美国短期工作的同时,可以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
怎么样才能证明具有特别能力?
所谓“特别能力”的证据是,申请人的工作表现相当杰出,远比同行其它人要伟大。此外,申请人至少要呈交以下7种证据中至少2项证据:·国际认可奖项 ·需要杰出成就的国际级组织会员·有关申请人在该专业领域的出版品·在该领域担任评判的工作·对科学或学术的原始明显贡献 ·出版的科学或学术专业期刊文章作者·作品在两个以上国家参展
未成年人
在美国大多数州,未成年人是指年龄未满18岁的自然人。所有未成年人必须在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人(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下生活,除非该未成年人已“脱离”家庭——在军队服役、结婚或根据法庭许可而独立生活。一般来说,除非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还须对未成年人的财产进行监护,即对其特有的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以及为管理上所必要的处分权,直至该未成年人达到其所在州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
什么是Schedule A职位?Schedule A都有哪些职位?
Schedule A职位是指:美国长期短缺的职位。通过申请这些职位移民,不需要通过劳工局,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交申请。Schedule A职位包括2组:第一组是理疗师和专业护士;第二组是艺术人才及杰出科学家、大学教授及研究人员、某宗教人员
什么是EB-3签证?
EB-3 即职业移民第三优先类别。它包括三种类:在其专业领域内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技术人员和其它非技术人员。
EB-3里的专业人员包括哪些?
EB-3的专业人员,是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国外同等学历的工作者。移民局对这一类人员有特别的限制,即外国人不可以用教育及工作经历来替代相当的大学本科学历
技术劳工移民的适用人群包括哪些?
技术劳工是指在某一工作岗位上拥有至少两年工作经验或至少经过两年的训练的工人。比较常见的EB-3技术劳工包含了:法律助理(Paralegals) 、注册护士(Registered Nurses) 、教职助理、驾驶、、厨师、督导员(Supervisors) 等等。